部门职责

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,致力于建立学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机制,促进学校完善治理,承担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、经济责任审计、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和结算审计、内部控制评价、内涵建设专项审计、风险管理等审计工作。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
1.制订和执行审计工作发展规划、审计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。

2.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。

3.组织实施预决算审计、科研项目审计审签、经济效益审计等。

4.组织实施重大项目、重大经济活动专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。

5.组织实施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评价。

6.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和工程项目结算审计。

7.组织实施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。

8.组织实施后续审计和审计整改专项检查。

9.开展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与考核。

10.开展审计信息化建设。

11.完成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。

12.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实施对我校的专项审计和检查等工作。

13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